为规范勘察设计市场及科技工作管理行为,认真贯彻 国家及地方颁发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提高本处办事透明度,特作如下公示。
一、工作内容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
1.资格管理。负责对丹东地区内所有勘察设计单位(含装饰装修)的资质审查和管理;外埠设计队伍的注册及审查。
2.工程设计招投标管理。
3.勘察设计合同审批。
4.工程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图审查。
科技工作管理
1.建设新产品推荐认定。
2.科技发展基金的征集。
3.测桩单位的资质审查。
二、工作标准与时限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
1.资格管理。资格审查每年第四季度集中审查一次;资格审批每季度集中办理一次。审批中严格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经科技设计处审查后,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中旬我委集中研究,同意后,转报省建设厅审批。
2.工程项目设计招投标。科技设计处和招投标办公室一起承办工程设计招投标,大型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和中小型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分别在一个月和半个月之内,向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
3.丙、丁级建筑设计单位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审查建筑设计方案一天,施工图5天之内完成审查。
4.勘察设计合同审批。每周二、周四2天集中办理一次。
5、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每年开展一次,每年第三季度申报,于第四季度评出结果。
科技工作管理
建设新产品推荐认定,经审查符合规定,科技设计处给予办理新产品推荐认定申报书,经考核,达到有关标准后,10天之内签发“丹东市建设新产品推荐(注册)认定证书”。
三、投诉与监寨
上述公示会受到有效的监察。如果您对我们依法行政工作不满意,可到委监察部门投诉。报诉电话:2122092。投诉将在5日内得到答复,10日内处理完毕。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在公示的时间沟处理完毕,我们将向您作出解释。
四、违示责任 我处公务员如果在依法行政中有违章违规行为,将立即予以纠正,造成后果的将依照行政处罚法给予处理。
欢迎对我处公示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建设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