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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是全地区建设工程造价市场管理部门,受市建设委员会委托实施行政处罚。本着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文明廉洁、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特此公示。
职责范围:建筑经济政策制定、估价表审批、经济纠纷协调仲裁、建设工程定额、计价方法、价格信息发布和管理施工企业取费证书、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和造价员资格证书的审批和管理、布置年终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工程项目联办单会签及造价市场执法监察。
收费依据:根据辽价发(1993141号及辽建发[1997]137号文件,收取施工企业定额编制测定管理费,标准为建安工作量的2.3%。
工作程序:一般业务由各科室负责。各类证书审批、建经政策制定及估价表审批由处长负责,重大问题需报请市建委分管领导批准。
工作时限:建经政策制定、年度工程价款结算、价格信息发布按年度或季度进行;各类证书审批、年检按省规定时间进行;定额解释、经济纠纷协调、估价表审批随时进行;联办单会签、测定费收缴当日进行;执法监察按计划进行。
罚则:凡有未尽职责或有意拖延工作时限的,由处领导 提出批评;对违纪或造成不良影响的,除扣发责任人当月工资50%外、还将扣发主要领导当月工资20%。
本制度从一九九八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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